化妝品控油功效人體評價標準規范是什么

107次 2025.11.10

  油性皮膚或頭皮易出現油光滿面、頭發扁塌油膩的問題,控油產品能減少油脂堆積,讓皮膚保持清爽、頭發維持蓬松,提升外在形象;同時還能緩解因油脂過多帶來的黏膩不適感。控油功效的人體評價是驗證產品宣稱真實性的重要依據。此前化妝品行業曾存在部分產品虛假宣稱控油的情況,而明確的評價標準和測試流程,能約束企業的宣傳行為,避免夸大功效誤導消費者。


化妝品控油功效人體評價


  化妝品控油功效人體評價標準規范


  (1)T/GDCDC024-2022《化妝品控油功效人體評價方法》:


  由廣東省日化商會發布的團體標準,該標準于2022年5月7日發布并實施。以下是該標準的一些主要內容:


  范圍:規定了化妝品控油功效人體評價方法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原理、試驗方法、結果計算、結果判定和試驗報告。適用于擬宣稱控油功效的化妝品,不適用于物理遮蓋類型化妝品,相關原料控油功效評價可參考本方法。


  基本原則:化妝品人體功效評價檢驗應符合國際赫爾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則,要求受試者簽署知情同意書并采取必要的醫學防護措施。化妝品人體功效檢驗之前應先完成必要的毒理學檢驗及人體皮膚斑貼試驗,并出具書面證明,人體皮膚斑貼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再進行人體功效檢驗。采用隨機盲法對照試驗。


  試驗原理:通過測量特殊膠帶吸收皮膚油脂后透光率的變化、或吸收油脂后石英晶體振蕩頻率的變化進行稱重等方法表征皮膚油脂量。


  (2)T/GDCA054-2025《發用產品頭皮控油功效評價方法》:


  基本原則:化妝品人體功效評價檢驗應符合國際赫爾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則,要求受試者簽署知情同意書并采取必要的醫學防護措施。受試樣品應先完成必要的樣品安全性評價,并出具書面證明,安全性評價不合格的樣品,不得進行人體試驗。


  試驗原理:基于油脂測試光度計原理,通過采集使用樣品前后頭皮油脂含量,評估產品的頭皮控油效果。


  試驗條件:測試環境為溫度(21±1)℃,相對濕度(50±10)%的恒溫恒濕室。受試者人數最終有效例數不少于30人,年齡在18-60歲,測試前(36±2)h內不能洗頭,靜坐30分鐘后測得頭皮油脂含量≥450。


  測試方法:短效測試一般采取自身半頭對照測試方法,可設立多個測試時間點,建議不超過12h。長效測試既可采取組間對照測試方法也可采取自身前后對照方法,可根據測試方案需要設定多個測試時間點,建議超過24h。


  數據處理與結果判定:當數據符合正態分布要求,采用t檢驗,當數據不符合正態分布要求,采用秩和檢驗,檢驗水準α=0.05。使用樣品后實驗值顯著小于使用樣品前初始值,表示試驗樣品具有控油功效,否則認為試驗樣品無控油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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